闽人社函〔2020〕199号
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商务局、国资委、团委、工商联,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、财政金融局、经济发展局:
现将人社部等七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0〕66号)转发给你们,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加强见习管理。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,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,优化办事流程,鼓励和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见习工作。同时,加强部门沟通协作,不定期督查见习工作进展和见习效果,防范骗取、挪用、虚报、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,促进见习活动有序开展。
二、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地要根据“十个一批”扩岗行动方案,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,明确进度安排,组织实施好全省7000个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的工作任务,同时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16-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,确保年度见习计划任务及要求落实到位。
三、做好统计工作。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,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汇总表》已由季度报表改为月度报表,表格指标较旧表有所调整,从2020年8月起,统一启用新表进行报送。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,在原有的统计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数据汇总,准确及时上报。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
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
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
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
2020年8月2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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